近日,太平船务(PIL)发布:关于运输危险品货物锂电池的最新通知。
即日起,所有含有锂电池的货物,无论电池中锂成分的含量多少,在进口或出口至以下太平船务航线网络所覆盖的地区时,都必须申报并归类为危险货物:
另请注意以下事项:
所有需要运输的锂电池都必须是全新且密封的,我们不接受破损、更换或重装的锂电池;
对于声明为已用过的锂电池,需要完全放电,换句话说必须是完全没有电的废电池。
带有锂电池、内置电池货物 必须贴UN3480/UN3481标志 据海关总署消息,2022年,海关组织开展“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聚焦“滞留”和“瞒报”两个突出问题,“以快防患、以严治乱、依规履职、综合治理”,危险品在口岸停留时间缩短63%、实现“动态清零”,查发伪瞒报危险品1569批。 2023年,海关将开展“打击进出口危险品伪瞒报专项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分步骤扩大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加强评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口岸安全。 近日,多家货代通知:执行总署政策,现场海关要求,出口货物带有锂电池,包括产品带内置电池,都需要张贴UN3480/UN3481标志! 据了解,盐田查验场反馈,海关为了规范电池类产品合规出口,对9类电池开展严查。 功率不超 100WH纯电池产品 外箱包装或者产品上必须要有电池防火标签,查验必须要有每款型号电池的MSDS证书+海运运输鉴定报告。 功率超过 100WH纯电池产品 需要有每款型号电池的MSDS证书+UN38.3证书+危包证+海运运输鉴定报告+9类危险品标签+UN联合国标签+UN纸箱包装。 标签如下: 宁波梅山海关关于危险品认定,凡货物带蓄电池或锂电池,不管是纯电池还是跟货物一体的,全部认定为危险品,如电动滑板车、电动玩具、电动工具(电钻)等等。 海关查获锂电池瞒报案例 2月15日,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在出口货物中查获一批未按规定申报的含锂电池电动自行车。 经查实,该批货物共含锂电池492块,额定能量均超过100瓦时,该锂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企业存在未如实申报货物危险属性、未张贴电池专用危险品标签等问题,目前已依法移交后续处置。 日前,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对一批无《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的危险货物锂电池作退运处理,这批锂电池共计657个。 当天,文锦渡海关关员对广州某科技公司申报出口的一辆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申报的锂电池根据规定属于危险货物。 因承运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不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要求,该关将这批危险货物从口岸退运。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