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爱店海关根据南宁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布控指令,在对一票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运输车辆货柜中间通道放置一个大木箱,现场查验关员分析并核对报关单后发现,大木箱不符合申报商品的运输装载方式,经进一步开拆查验,发现未申报蓄电池观光车1辆,货值约35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货物合法、有效的出口证明手续,现场查验部门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
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