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铺老板表示,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肉价涨幅达到100%,肉类销量也出现下滑。一位土耳其民众表示:“如果我有足够收入,我会买肉的。肉的味道很好,但是我们买不起。”
鉴于土耳其恶化的经济环境,货代外贸出货谨防“土耳其骗局”!这也是土耳其海关“奇葩规定”的产物。
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
想退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土耳其海关政策是——货物到港后如果退回需收货人书面同意并出示“拒绝收货通知”!如原进口商拒收,货物转售时,提单时,提单必须有第一收货人的背书,如收货人不肯背书,只有通知银行退回提单到国内更改提单;货物放在海关四个月后,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土耳其海关在退货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特别是在当前土耳其汇率暴跌、经济面临高风险的情况下,进口商迫于成本压力,很有可能会利用这种漏洞坑供应商一把,所以近期出货土耳其的货主货代,做好风险把控,谨防目的港买家弃货、不付款等风险,以免钱货两空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