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及地区相关单证规定!
2023.04.19
近期,全球贸易形势持续变化,各个目的港国家及地区的政策也会随之调整,现将东南亚国家及地区单证要求整理如下,以方便大家的实际操作。如有新的规定,请以船公司单证客服的最新通知或最新邮件为准。
温馨提示:
以下是提单默认要求,因此不再在后文中重复提及:
- 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same as above
文莱/Brunei
- 所有出口至文莱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数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印度尼西亚/Indonesia
- 需提供收货人的公司名,地址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 当收货人和通知方是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时,需在公司信息后提供15位数的纳税注册登记号TAX ID(NPWP/ TIN#),例如:012345678900000。如果收货人是非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或者个人或者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如果收货人是个人,且通知方是非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收货人需提供护照号。
- 到Belawan的货物,收货人的公司名需显示在第一行的前30个字符内,避免申报不全。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必须遵照上述要求。
- 到Batam的货物,收货人是直客的话,则需是位于Batam当地的公司。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必须遵照上述要求。
- 到Batam的货物,请上传装箱单(Packing List)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到MOC对应提单的Shipment folder中。
- 除非收货人提供了Batam的进口许可证,否则不接受货物是 Car / vehicles / steel plates / rubber / sand / tobacco。
- 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 or "See Attachment" or "As per attached"。
- 所有至印度尼西亚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马来西亚/Malaysia
- 到马来西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地址需至少显示2行,避免申报不全)。
- 收货人需是马来西亚当地的公司。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如果是通过马来西亚装运到第三国的情况,收货人需显示为真实收货人C/O 马来西亚当地公司,并提供马来西亚公司的地址。
- 如果收货人是银行,提单收货人处需显示为“To Order of xxx bank”。
- Breakbulk Shipment 不接受合单。
- 所有至马来西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当运输的货物是车辆时(拖拉机除外),货描处必须提供并显示以下信息:
- Engine Number(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不需提供)
- Engine CC(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不需提供)
菲律宾/Philippines
- 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 请将需要申报的品名或其他内容放在提单货描的前5行内,避免申报不全。
- 如果货物同时包含Household & Personal Effects 和 Automobiles,需提供两种货物的信息以拆分提单。
- 如果提单样本提供的货描为"balikbayan" 或者"consolidated balikbayan", 则需要在货描的前5行加上”consolidated balikbayan shipment”。
- 所有至菲律宾的货物(除“balikbayan” or "consolidated balikbayan"以外)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如果卸货港是Manila, 需在提单卸货港处写明是Manila North port还是Manila South Port。
新加坡/Singapore
- 如果收货人或通知方为个人,需将收货人或通知方显示为个人C/O新加坡的公司。
- 收货人需位于新加坡。当收货人在马来西亚Senai, Johor Bahru或印度尼西亚Batam, Riau, Tanjong Pinang, Buatan,则通知方需位于新加坡。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通知方在上述地区,则第二通知方需位于新加坡。
泰国/Thailand
收货人需是泰国当地的公司,除非提单中有转运条款。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如果客户要自行转运到其他国家,除了显示真正的收货人, 泰国公司或代理也需显示在提单上。
- 到泰国曼谷PAT 港口、林查班港、河港及内陆集装箱堆场的冷冻货物,不接受转运至其他国家。
- 货物包装单位不接受为Container(除Tank Container and SOC Container以外),Loose,IBC。
- 提单的唛头处不能为空白,若没有唛头则显示为NO SHIPPING MARKS,避免申报失败。
越南/Vietnam
- 需提供发货人和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 除了Hai Phong & Ho Chi Minh(HCM07/HCM28) & Cai Mep (VGT04, VGT05, VGT03, VGT08, VGT01),其他目的地必须显示具体的码头名称。
- 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 or "See Attachment" or "As per attached"。
- 需要进口申报的内容要放在货描的前35行,避免申报不全。
- 每个item的货描不能超过1050字符(每行30个字符,共35行),提单所有item的货描字符总数不能超过4000字符,避免申报不全。
- 进口至越南的"SCRAP" / "WASTE" / "Recycles"以及各种类似货物,提单上需显示如下信息:
- 收货人的税务识别号码、进口许可号码、押金证明号码以及客户完整公司名和地址。
- 所有通过Cai Mep Port, Cat Lai Port & SP ITC中转和转运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所有至越南的货物,当目的港联运是通过卡车或驳船的运输方式时,则必须提供至少4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若客户需要在提单上显示转运条款,只接受显示经过越南转运到柬埔寨/老挝/中国,且不允许在越南境内的码头和口岸之间转运(即:卸货港和目的地需保持一致)。
- Personal Effects / Household Goods
- Autos / Motor vehicles / Cars
- Used Goods (excluding Used Auto)
- Timber / log from Cambodia
- 不接受以下货物经越南转运到第三国:Used/second hand/waste/scrap items。
- 如果提单样本提供多个SEAL Number, 请将需要申报的seal number放在SEAL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