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俄罗斯首座海关保税仓库投入运营
由俄罗斯邮政公司运营管理的首座海关保税仓库将于4月1日投入运营,该仓库建在喀山国际机场。互联网商店可以将从国外运来的商品放在该免税仓内无限制长期保存,不需要办理海关手续,也不用缴税。
2、苏伊士运河调整油轮通行附加费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表示,自4月1日起,对满载油轮通行运河征收的附加费调整为正常过境费的25%,对空载油轮征收的附加费调整为正常过境费的15%。
而且SCA表示,这些附加费符合“全球贸易显著增长”和船舶经济状况的改善。
3、继续实施对煤炭的零进口税率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公示,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4、越南对进口钢坯和钢条征收保障措施税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3月24日,越南工贸部决定延长对进口钢坯和钢条以及进口盘条的保障措施税。
具体税率如下:2023年3月22日~2024年3月21日为6.3%、2024年3月22日~2025年3月21日为6.2%、2025年3月22日~2026年3月21日为6.1%、2026年3月22日起终止保障措施。
5、哈萨克斯坦宣布参与对俄制裁
据网络消息,哈萨克斯坦公开宣布赞赏美国对哈萨克斯坦的支持,支持乌克兰对抗侵略者的战斗,配合欧美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并于4月1日起,加强对俄出口审查,禁止一些商品出口。
哈萨克斯坦还在想方设法寻找绕过俄罗斯境内的替代出口路线,这种方法可能会增加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成本,但会减少哈萨克斯坦对俄罗斯的联系和依赖。
6、以下港口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天津市天津港、辽宁省大连大窑湾港、山东省青岛市青岛港、浙江省宁波舟山港、福建省福州江阴港区、厦门海沧港区、厦门东渡港区,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外贸货物从启运港运出时,尚未运到对应的离境港,即视为已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手续。该政策的实施可以实现出口企业和启运港的“双赢”。
7、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赫伯罗特订舱取消费更新通知
3月31日,赫伯罗特发布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订舱取消费更新通知,并于4月1日起生效。
9、以色列与阿联酋自贸协定4月1日生效
当地时间4月1日,被称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的以色列同阿联酋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一协定将降低或取消两国间约96%的商品的关税,以色列公司也将获准参与阿联酋政府的项目招标。
该协定生效后,两国将携手共同发展经济,经贸合作关系更上一层楼。